選課注意事項
親愛的同學:
您好!
您是否還在為該選修哪些課程而煩惱呢?本校採用學程化課程規畫,本系學士班學生須滿足校核心課程相關規定及修滿四個學程,學分達128學分以上方得畢業。本系學士班學生須滿足校核心課程相關規定及修滿四個學程,學分達128學分以上方得畢業(即修滿主修領域(major),加一個副修學程(minor),或加一個本系專業選修學程,連同校核心課程學分,總計修習學分數達128 以上)。本系學士班主修學程,包含藝術學院基礎學程 (須選修21學分)、藝術與設計系核心學程(必修27學分)、一個專業選修學程(藝術創作學程、創意設計學程,二選一,21學分) 加一個副修學程(minor),或同時選修二個本系專業選修學程(藝術創作學程、創意設計學程,各21學分)。
以下為本系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所開設的大一課程,供您作為選課參考:
一、院基礎學程(選修):創意思考(學一)/週五4-6節、世界音樂(學一)/週二8-10節、藝術概論(學二)/週四4-6節
二、系核心學程:
1.素 描 (分班上課)
素描AA/週四4-6節(單號選課,統一排課)/湯運添老師
素描AB/週四8-10節(雙號選課,統一排課)/汪曉青老師
2.數位藝術基礎 (分班上課)
數位藝術基礎AA/週三4-6節(單號選課,統一排課)/黃成永老師
數位藝術基礎AA/週四4-6節(雙號選課,統一排課)/黃成永老師
三、中文能力與涵養AP(校核心必修):週五8-10節(統一排課)
四、體育課(一) BA(校核心必修):週四11-12節(統一排課)
※提醒同學選課時請以系核心必修科目為優先,選修通識或其他課程時以不與本系必修科目衝堂為原則。
另外校核心課程部分請依照通識規定選課,通識重要相關規定摘錄如下,供選課參考。
一、本校學士班畢業前需修校核心課程37.0學分,含語文必修9.0學分(中文必修3.0學分、英語必修6.0學分)、資訊科技2.0學分、體育4.0學分、服務學習2.0學分,選修核心課程20.0學分。
二、必選修核心課程共三類:1.理性思維 2.文化涵養 3.在地關懷。三類必選修核心課程,每類至少選修1門課程。其餘學分可選修「認列選修核心 課程」,認列選修核心課程包括:1.課程代碼GC之課程。 2.非本系之院基礎、系核心及專業課程。
三、中文修課規定:「中文能力與涵養」必修3學分。
四、英語修課規定:
1.英語必修6學分。2.按級別修習三類必修課程(英語線上學習、英語溝通、英文閱讀與寫作)。3.修畢三類必修課外,須通過英語能力畢業標準。非英美系學生符合本校英語免修條件者,得申請免修英語必修6學分;核准免修者,視同通過本校「學士班學生英語能力畢業標準」,核予英文必修學分,並計入語文領域必修學分內。申請方式依本校「學士班校核心必修課程免修作業要點」公告為準。
五、體育修課規定:
應於畢業前修畢「體育(一)」、「體育(二)」、「體育(三)」及「體育(四)」課程,其中「體育(一)」及「體育(二)」課程應分別第一學年上、下學期修習。
六、服務學習修課規定:
依序修畢「服務學習(一)」與「服務學習(二)」兩門課程,且「服務學習(一)、(二)」均須修習本系所開設之課程
七、資訊科技修課規定:須修習資訊科技類2學分。
若欲瞭解更多課程資訊,可至本校教務處--教務資訊系統--課規查詢--查詢更多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