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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屆彩墨新人賞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3-29

一、目 導藝術創作風氣,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青年從事彩墨藝

研究,期塑造臺中市文化藝術特色。

二、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
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

協辦單位:財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、欣中天然氣股份有

國際彩墨畫家聯盟

五、參加資格:

儿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現就讀本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學生(以徵件期

為認定標準,35歲以上參賽者,請附在學證明),及18足岁以_

歲以下社會青年,均可參加。

二)參加作品须為近三年内創作之彩墨作品,作品中若無彩墨元素,視

符規定,不予審查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作品不得參加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参加資格,且其於

三年內不得參加本項展覽。

1.抄襲他人作品者。

2.曾在公開徵件美展中得獎(不含入選)之作品。

四)曾獲本項比賽新銳獎(二十屆以前稱特優獎)及新人獎之榮譽者

參加。

六、參賽作品每人限參加一件,裱軸或裝框後(含展陳方式)縱向不得超過

20cm,橫向不得超過300cm,作品可用連屏或組合方式

七、評審方式:

(一)初審:簡章暨報名表可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

(https://www.cul ture.taichung.gov.tw/)下載或附回郵信封函

索。

1.報名表:請詳細填寫相關資料,並於簽名處簽章。

作品資料表:該件彩墨作品之彩色照片(5x7)一張(不得

照),創作主題、技巧、形式不拘。

3.收件日期:113年5月1日至6月12日。

備齊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,於收件截止日前以信封封装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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