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屆彩墨新人賞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4-03-29
一、目 導藝術創作風氣,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青年從事彩墨藝
研究,期塑造臺中市文化藝術特色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
協辦單位:財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、欣中天然氣股份有
國際彩墨畫家聯盟
五、參加資格:
儿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現就讀本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學生(以徵件期
為認定標準,35歲以上參賽者,請附在學證明),及18足岁以_
歲以下社會青年,均可參加。
二)參加作品须為近三年内創作之彩墨作品,作品中若無彩墨元素,視
符規定,不予審查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作品不得參加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参加資格,且其於
三年內不得參加本項展覽。
1.抄襲他人作品者。
2.曾在公開徵件美展中得獎(不含入選)之作品。
四)曾獲本項比賽新銳獎(二十屆以前稱特優獎)及新人獎之榮譽者
參加。
六、參賽作品每人限參加一件,裱軸或裝框後(含展陳方式)縱向不得超過
20cm,橫向不得超過300cm,作品可用連屏或組合方式
七、評審方式:
(一)初審:簡章暨報名表可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
(https://www.cul ture.taichung.gov.tw/)下載或附回郵信封函
索。
1.報名表:請詳細填寫相關資料,並於簽名處簽章。
作品資料表:該件彩墨作品之彩色照片(5x7)一張(不得
照),創作主題、技巧、形式不拘。
3.收件日期:113年5月1日至6月12日。
備齊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,於收件截止日前以信封封装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