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東華大學 教務處 註冊組 受理114-1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事宜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6-10
114-1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事宜

114-1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事宜說明如下
一、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
二、 申請資格:
(a)學士班應屆畢業生:
1.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班前十分之一以內,具研究潛力者。
2. 其他特殊情形(如發表論文),經擬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 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研究潛力者。
(b) 碩士班(含在職專班)研究生:
1. 修業一年以上,修業期間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該班前三分之一以內,具研究 潛力者。
2. 其他特殊情形(如發表論文),經擬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 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研究潛力者。
二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**114年7月15日(二)**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辦理流程:
(一)學生備妥下列相關申請資料,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:
1. 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單
2.歷年成績單。
3. 原就讀或相關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信。
4. 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證明。
5.其他著作、論文或發明等。
(二)系所召開系務會議審查申請案。
(三)請於114年7月25日(五)前,將經審查通過之學生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教務處彙辦。
(四)114年8月10日前,教務處彙總並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核准名冊。
https://aa.ndhu.edu.tw/p/404-1004-243683.php

國立東華大學 教務處 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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